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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4月12日 星期四

    收入分配:患寡更患不公

    《 文摘报 》( 2012年04月12日   06 版)

        此前有一些专家形容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状况“已经到了极不公平的边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分析指出,从初次分配来看,劳动占比越来越少。从再分配的情况来看,首先是城乡差别进一步扩大,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倍,近10多年来这个数字不断加速扩大,到了2010年已经超过了3.3倍,而世界上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一般不超过2倍。此外,在20%的最高平均人口收入与最低的20%平均人口收入比较中,我国的比较数是10.7倍,美国是8.4倍,印度是4.9倍,俄罗斯是4.5倍。

        当前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既是一个属于经济领域的财富分配问题,也是一个能够引起社会冲突的社会问题,它正在成为我国进一步改革的核心问题。从近几年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目标来看,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一直是努力的方向。

        从根本上讲,收入分配达到更加公平合理还是要依靠发展来实现。从此前国内一些地区出现的用工荒问题上可以看出,我国的经济转型已经是迫在眉睫。

        从解决收入分配的思路来看,由于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因此需要有正确的理念和系统的解决方案,而收入分配“以人为本”应当成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彭剑锋教授分析指出,薪酬分配要贯彻“以人为本”首先要承认人力资本的价值,要建立基于分享的全面薪酬体系,最重要的还是要承认人力资本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要通过有效的沟通来提升整体薪酬体现员工价值。而针对起点和共同致富机会的不均等等不公平现象,可以通过社会保障体系来真正保证弱势群体。

        国民收入分配改革追求的是全社会视角讲公平,社会合理的薪酬制度是能够在兼顾行业特点前提下,将重点放在创造性地惠泽民生上。

        (《中国经济导报》4.3 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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