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一项政策要经过严格论证。但论证的基本原理是什么?一般说来,应经过三重论证:正当性、程序正义和功利性论证。
正当性论证一望而知。一项政策一定要保证基本权利不受侵犯,要有正当性的立场。以个人所得税为例,个税的法理依据是富人应补偿穷人。但调整后的3500元,收入人群,却仍然多是工薪阶层,这样的起征点缺乏严格的正当性论证。
程序正义论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项政策的出台,要经过各方面充分博弈和协商。任何一个政策都会被操作成有利于民众的假定是难以成立的。但遗憾的是,在太多的政策制订出台过程中,有关部门却假定有这样的假定。
功利性论证就是看一项政策的成本收益,带来的是好处多还是坏处多,如何通过最大限度地消除漏洞而避免坏结果。如果像“货币补贴”的公车改革那样,在让一些官员车照开时还“意外”地有了一笔钱,那就意味着它是失败的。
任何一项政策,本质上都是对人民负责。而这三重论证,正如一个过滤器。
(《南风窗》2012年第4期 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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