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有“地方”说话
日前,人社部、中央编办和财政部联合下发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县以上普遍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办事机构。意见要求将仲裁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从而保证仲裁机构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免费优质的服务。
(人民网 2.21)
武汉:禁止开挖新修道路
武汉市拟规定,新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不得开挖,管线工程没有列入年度建设计划不得开工。此外,武汉还将建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盘点城市管线家底。
(《北京晨报》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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