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特区报》报道,内地孕妇赴港生产引起各界关注,香港特区政府近来加大了执法措施。香港入境处率先出手,2月10日检控协助内地孕妇赴港分娩的中介人徐莉。
徐莉,29岁,女,内地人。1月15日凌晨1时许,徐莉持通行证从落马洲过关到香港,内地孕妇李小会同她一起入境。李小会在过关时突然要求叫救护车,香港入境处人员随即问徐莉是否认识李小会,徐莉说不认识。工作人员觉得可疑,继续调查发现徐莉是中介人,负责安排李小会赴港分娩,遂以作出虚假陈述罪名扣查徐莉。
据查,徐莉自2010年起开始提供中介服务,根据客人所需服务,收费数百至数千元人民币。服务的项目主要有,陪同内地孕妇赴港进行产前检查、预约医院和宾馆、安排工人照顾,让孕妇在香港安胎,并代客人出面付款。
裁判官说,被告涉嫌一项违反逗留条件(未遵守自2011年12月28日入境当日计起在港7天逗留期内,不得开设或参与任何商业活动的条款,为孕妇提供在港产子业务),判入狱2个月;被告涉嫌作出虚假申述罪名(2012年1月15日,向入境事务主任声称不认识李小会),判处入狱8个月,两项刑期分期执行,判处入狱10个月。
目前,入境处已锁定40多名内地中介人及20多名本地接头人士,期望将来能破获更多此类案件。不论个人或集团经营,只要有足够证据,入境处都会起诉。内地孕妇聘用非法人士协助来港分娩也要负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入狱3年,罚款35万港元。
(《京华时报》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