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7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张志忠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志忠有期徒刑12年。
张志忠1950年11月28日出生于山西省阳曲县西凌井乡上善姑村。
这个毕业于解放军外国语学院的农家子弟,从一名士兵一步步走上民航领导岗位,历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副总裁、民航局运输司司长和民航局规划财务司司长,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10年5月31日,刚刚卸任的张志忠,因涉嫌受贿472.77万元被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成为继前任董事长李培英之后,又一位落马的民航高官。
2008年,某房地产老总周某结交了张志忠,当时正值金融危机,周某有意将其开发楼盘的200多套住宅及车位、9万多平米的商业用地、290多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打包出售给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张志忠安排下属公司与其见面协商,但由于双方出价差距太大,最终导致合作流产。
即便如此,2009年春节后,周某还是以拜年为由提着一个盒子到了张志忠办公室。盒子里是5个元宝金,张志忠并没有太在意,把盒子扔在了办公室里。直到公安机关在他办公室里查获这5个金元宝,张志忠才知道那是价值37.6万元真金铸成。
面对指控,张志忠沉默之后说:“那是朋友的一点心意,我以为是工艺品。”
对此,张志忠的辩护律师杨旭生当庭辩护时也认为,张志忠当时收下金元宝时,不知道这几个金元宝价值如此昂贵,并且张志忠也没有帮助周某谋取私利,因此不能认定为受贿。
公诉人则指出,张志忠收受的那几个金元宝经鉴定价值37万元之多。而他本人作为民用航空局的司长、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手里掌管着货运包机和货运计划的调配和审批、机场工程项目承揽的权力,张志忠应该认识到这种感谢和自己的职权之间的关联。
(《工人日报》1.7 丁一鹤 白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