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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1月12日 星期四

    女高中生敲诈北大教授未获罪

    《 文摘报 》( 2012年01月12日   03 版)

        不久前,北大教授王学明(化名)指控情人敲诈勒索30万元,致使小他26岁的纳西族女子小丽(化名)被逮捕。记者近日获悉,海淀检方对小丽做出不予起诉决定并将其释放。

        今年元旦前夕,海淀检方认定小丽有敲诈勒索行为,鉴于她犯罪未能得逞、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决定对她不起诉。去年12月31日,小丽被检方释放,走出海淀看守所,与前来北京的家人团聚。

        检方认定了如下事实:去年4月间,小丽以向媒体曝光她和北大教授王学明的情人关系为由,向王学明索要30万元,并威胁说不给钱就找人杀害王学明全家。当年4月21日下午,王学明向警方报案。当晚10点,小丽和王学明在五道口麦当劳约见时被警方抓获归案,随后如实交代了全部罪行。

        小丽的辩护律师许昔龙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类。本案公诉机关对小丽所适用的即是酌定不起诉,认为小丽系敲诈勒索行为,但认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同时,被害人王学明出具的书面谅解书,对于小丽不被检方起诉起了重要的作用。

        (《京华时报》1.9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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