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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1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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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牌只为“警示”?

    《 文摘报 》( 2012年01月12日   01 版)

        在南京下关淮滨路大马路上,有段100多米的围墙多处开裂,最宽处约5厘米。记者数了一下,墙面上钉有七块警示牌:“此处危险,请勿靠近”。

        没有及时修理,也没隔离护栏,这样的牌子恐怕作用有限。一来不知情的人远处看不到牌子;二来一些孩子可能还不太懂事,即使看见牌子了,也不当回事。那这警示牌是不是就没作用了呢?不,有作用。对有关方面来说,它们最大的作用可能就在于,一旦出现了事故,他们就可以说:我们早就发现了安全隐患,并及时钉上了警示牌。

        每年高考录取期间,一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去查处非法办学机构,只是在媒体上要考生及家长不要上当;每年春运期间,一些地方铁路部门打击假票行为的力度不大,只是在媒体上提醒急于回家的农民工不要上当;一些负责食品监管的部门不下大力气去打击伪劣食品,而是向消费者大讲识别伪劣食品的方法。像这样为了自己的“安全”而钉警示牌的,在现实生活中真是不少见。

        (《中国青年报》1.6 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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