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介绍,从2012年元旦起,北京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将全部并入职工医疗保险,除了北京市属高校学生之外,北京市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立医院以及高校教职工等约22万人将取消公费医疗待遇,按照比例缴纳医保。
公费医疗人员并入职工医保后,缴费比例和报销待遇都和目前的职工医保保持一致,但与职工医保不同的是,公费医疗人员并入职工医保后,还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从2010年开始,北京市全面启动公费医疗改革。北京市公费医疗人员约有100万人,其中区县和市级共计67万人,中央级约33万人。相关人员透露,下一步公费医疗改革的对象是33万中央级公费医疗人员。
(《广州日报》2011.12.22 于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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