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翻阅某地作协的一份工作总结,提及当地的小件作品创作还算活跃,但大件作品特别是长篇小说创作颇为薄弱,言辞间不乏失落与惆怅。这是近年来“以大为好”的观念在文艺领域的渗透。
当前,某些电影拍摄和舞台演出,流行“大”字当先,大投入、大明星、大制作,试图以体量上的庞杂博得受众的垂青。于是,这些作品专注于“大”的营造,以远而空的视野,追求技术的奢华和场景的恢弘。但结果往往是把“思想”给丢了,把“人”给忽略了。
这不是说文艺创作不可追求“大”,而是要警惕简单地倡导“以大为好”、“以大为美”。“大”不仅要体现于外在,更要体现于内在。就像一个人长得有些胖,如果身体结实,心理阳光,他依然拥有健康。但如果他的身体孱弱得不行,心理也不够晴朗,这就算严重虚胖了,是病。
文艺创作要追求“大”,应该是追求那种高远的境界与宽广的胸怀。文艺创作追求过分的“大”,最终的呈现却是那么的“小” 这就是艺术的辩证法。
(《光明日报》2011.12.27 王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