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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1月03日 星期二

    香港如何应对垃圾短讯

    《 文摘报 》( 2012年01月03日   01 版)

      与内地一样,垃圾短讯问题也一度令香港特区的手机用户烦恼。不过随着《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于2007年底在香港全面实施,香港垃圾短讯问题已大大缓解。

      香港特区政府电讯管理局设立了3份“拒收讯息登记册”,分别针对传真、短讯及预录电话讯息,供市民免费登记。市民如欲将电话号码登记于“拒收讯息登记册”,只需致电1835000,按语音指示进行登记即可。一旦保障条款生效,除非得到收件人的同意,否则任何人不可将商业电子讯息发送至收件人登记的号码。

      发送商业电子讯息的人士须遵守条例规定,包括提供准确的发送人数据、提供取消接收选项并遵从取消接收的要求、不可在未取得收件人的同意下向载于登记册的电话号码发送商业电子讯息。如发送人违反条例,电讯管理局会先发出警告信。如果情况持续,一经定罪,当事方将被罚款港币10万元。

      截至2011年10月31日,“拒收短讯登记册”已有将近57万个号码。电讯管理局发言人表示,随着登记数字的增加,短讯投诉的个案数字亦有所下降。2011年以来,平均每月有13宗投诉,相较2010年的每月22宗,数量明显减少。

      (《半月谈》2011年第24期 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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