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对L姓富商久婚不孕,去年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竟全部成功。于是,富商夫妇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加上自身共3个子宫采取“2+3+3”队型,先后诞下4男4女八胞胎。
我毫不怀疑“八胞胎”可能给这个家庭带来儿女绕膝的幸福。但是,却不应因为一个家庭的幸福,就无视支撑这种幸福的社会代价以及背后的法律、伦理问题。“八胞胎”是通过试管、代孕等方式,靠强大经济外力诞生的。试管婴儿不同于人体自然受孕成长,这种辅助生殖技术的运用,尽管与“克隆人”手法有一定区别,但本身风险与过程,还是包裹着很多的生命伦理问题。包括通过人体代孕的工具化操作,都可能造成太多亲情血缘的错乱关系,如果以后不能很好地兼容于现实的文化情境,就会给相关生命带来亲情伦理的困境。
卫生部早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对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后的多胎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禁止实施代孕技术。这些制度出台,本身就有维护道德伦理的功能,也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支撑。这意味着,“八胞胎”挑战的就是当前有关生育的文化伦理与制度规则。
“八胞胎”事件应该作为一种警示符号,提醒人们,不要拿自己所谓的幸福,来践踏对生命、伦理、文化、制度等等问题的公共底线。这实际就要求,对违规使用辅助生殖技术的个人与医疗机构,必须进行及时监管,加大惩罚力度来约束这种行为,否则的话,当太多富人都将自己幸福置于法律制度之上,这样的生育行为就无异于打开“潘多拉的魔盒”,既威胁到人类伦理与生命安全,也极大破坏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新民晚报》12.20 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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