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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

    欠薪入罪或将推行

    《 文摘报 》( 2011年12月13日   01 版)

        临近年底,相关部门重拳治理欠薪的工作正在展开。人社部、发改委等九部委近日召开会议,要求确保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与此同时,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到广东惠州、佛山等地,就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进行联合调研。调研征求意见稿对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条件进行具体界定,其中,拟对“数额较大”细化为:拒不支付单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在5000~3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多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5万~30万元以上的。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标准。

        外界分析,一旦欠薪入罪,将对企业“欠薪”行为震慑极大。“今年刑法增加了几个罪名,醉酒驾驶和恶意欠薪,但恶意欠薪抓得还不多。”广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刘小钢表示,目前是狠抓恶意欠薪的一个较好时机。

        不过,对于具体的规定,目前外界也有争议。在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看来,法律必须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并且保持很多年,因而对欠薪数额不应该规定得过于详细,应该考虑到时间和地区的跨度。此外,他强调,对欠薪的原因应当做具体的分析,“不应当仅仅看是否欠薪,欠了多少,也应该看是否有主观恶意。一定要分清楚打击面。”

        (《第一财经日报》12.7 林小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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