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携手北京、河北、辽宁等25个省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布《2011年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老年消费者曾遭受权益损害。
调查认为,在消费过程中,老年消费群体对商品信息的获取渠道比较传统单一,对于商业信息的辨识能力较弱,容易受到虚假宣传的误导。其中,老年消费者在食品、医疗、保健消费方面权益受损害的比例较高,同时服装、营养保健、日化、旅游等方面权益受损的概率相对更高。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主要是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不强(81.9%),辨别能力弱(65.6%)。在受访老年人中,有48%的人不了解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区别,有31.4%的人不知道药品应当标注“国药准字”。
中消协呼吁全社会高度关注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要通过开展公益宣传,提高老年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应当从维权程序上尽量简化老年人维权途径,加强老年人消费市场监管,净化老年人消费环境。
(《光明日报》12.1 梁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