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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2月08日 星期四

    就业歧视现象普遍存在

    《 文摘报 》( 2011年12月08日   06 版)

        据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刘小楠介绍,她所在的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刚刚发布了2011年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一些岗位的要求让人恍若隔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专业监管岗主任科员要求“档案材料齐全、历史清白”。

        这次调研瞄准“最不应该存在歧视”的部门: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全国妇联、全国残联、全国总工会和这六个单位所在的系统。刘小楠说,前三者是国家的立法和司法机关,应该清楚中国法律禁止就业歧视,后三个是特殊群体的组织,经常为容易受到歧视的相关群体维权,理应在反就业歧视方面做出表率。

        结果不能令人满意。刘小楠说,“法院和检察院的性别歧视比想象中严重。”今年,法院系统共有939个岗位构成性别歧视,占法院系统全部岗位的31.2%。

        这份报告举了大量的例子说明,只要和职业能力无关的要求都涉嫌歧视。其中特别提到,仅限中共党员报考是歧视,限招“群众”也是歧视。今年就有这样的例子:全国人大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主任科员以下一职,限招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深圳调查队业务处室科员要求政治面貌是“群众”。

        四川大学教授周伟说,对于这些基本问题,学界有高度共识。但是,学界和国家机关之间的观念鸿沟显然暂时无法弥合。

        刘小楠说,他们之所以选择国家公务员招考作为观察中国就业歧视的窗口,原因就在于,公务员招录的公平是整个社会就业公平的底线。

        学者们希望改变整个社会对就业歧视深入骨髓的习以为常。很多人认为,国家公务员最好是党员、男生、学生会干部,就像长相较好的女孩最好在求职信上附上一寸免冠照片一样,理所当然。

        (《南方周末》12.1 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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