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12月06日 星期二

    输血有风险

    《 文摘报 》( 2011年12月06日   04 版)

        22岁的周小峰6月份无偿献血,“从验血到出结果也就5分钟,那位女医生告诉我是O型血,一切正常,然后就给我采取了400毫升血液。”周小峰回忆称,几天后,他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竟发现患上急性非淋巴性白血病。查出病后,他仍收到血站发来的短信,称其所献的血经检验合格。其父母马上电告血站:儿子已患上“血癌”,献的血液不能用,血站这才将其血液报废处理。

        如果周小峰的血液流入临床使用,岂不殃及他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儿科血液科黄科副教授表示,这类情况几乎不会发生。“这类肿瘤细胞是从人的骨髓中长出来的,而献血基本都是献的外周血,此类骨髓癌变不会借由外周血转移到其他患者身上,从而产生繁殖,所以用血者不必担心。”

        广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介绍,目前国内只对一些常见的病毒进行检测,目前采用进口试剂,乙肝病毒要在人感染后45天才能检测出来,丙肝病毒需要72天,艾滋病毒需要22天。在广州血液中心增加了一项核酸检测技术后,乙肝病毒检出可以提高到20天,丙肝病毒可以提高到30天,艾滋病毒可以提高到七八天。即便如此,临床输血绝非零风险,还是存在感染病毒的可能的。”也正因此,输血治疗前都要将这一实情告诉病人及其家属,签了知情书之后才能进行。

        (《广州日报》11.17 翁淑贤 涂端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