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近日发布报告称,调查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此外招考还在性别、户籍、地域等方面存在歧视性要求。
公务员招考的就业歧视,只是冰山一角。《新京报》去年的一项调查中,近九成网友认为“遭遇过”就业歧视,近九成网友在遭遇就业歧视时的选择,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另寻单位”。这种歧视因为司空见惯,已经制度化、规范化,已进入不被检省的“集体无意识状态”。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很多就业规定都是参照“国考”标准制定的,如果国考里涉嫌歧视的规定比比皆是,我们就无法理直气壮地对社会其他领域的就业歧视当头棒喝。我们更需要通过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等手段,建立有效的干预机制,实现“制度性反歧视”。为公平公正、为民众民生的“战斗”,没什么丢面子的;只有我行我素、停滞不动,才是权力的傲慢与歧视的丑陋。
(《华西都市报》11.22 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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