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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个人积攒的发票能卖吗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29日   03 版)

        今年10月25日,重庆男子焦某在重庆市渝中区一广场等待他的网友“何必寻梦”。两天前,焦某以“干将”为网名,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内容为“少量剩余移动联通充值卡定额发票有人要不?”的帖子,公开出售发票。帖子挂出后不久,网名“何必寻梦”的罗某主动和他联系并约定见面地点。二人见面后,焦某以1600元的价格将281份票面总价值2.6万元的充值卡定额发票卖给罗某。交易后不久,焦某被民警抓获。

        焦某交代,出售的发票是自己平时收集的,想到“肯定有人需要真的发票报账”,便打起了“变废为宝”的主意,但没想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经相关部门鉴定,焦某销售的充值卡定额发票是真的。焦某因涉嫌非法出售发票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现实生活中,像焦某这样出售真发票的人不在少数。检察官介绍,《刑法》中规定了非法出售发票罪,即出售真实普通发票的行为同样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刑事立案追诉。

        (《检察日报》11.21 沈义 陈天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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