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伦理学会慈孝专业文化委员会启动了“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辅以考评、证书和跟踪等手段,计划5年培养百万4至6岁的中华小孝子。
孝的教育应当培育“孝的精神”,即把“孝”作为一种基本的人生态度内化到青少年心灵中。而上述这种将教育视为工程的技术思维,仿佛将“孝”视为人的一个“插件”,通过短时间的“加工”即可外在地获得,并且终身有效。这种教育理念上的偏差,导致该工程从一开始就有舍本逐末之嫌。
社会化理论指出,由特定机构——如学校、培训机构执行的狭义教育,只能在整个社会化过程中起到很小的作用;其他环节,如家庭、亲友、邻里、社区、媒体等广义教育,都可能对青少年的社会化有决定性的影响。以上任何环节出问题,都可能造就“坏小孩”。例如,深圳的一个公务员因为虐待、殴打父母而引发众怒。令人惊讶的是,他个人拥有一连串光鲜的头衔:北大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想必,如果他参加一个成人孝子培训班,也是一定能拿一个“孝子证书”的。可见,培养“孝子”绝非一时一证可以保证,而需要社会整体的努力及个人终身的修为。
社会学家们普遍认为,家庭对社会化的作用是最大且不可替代的,因此被称为“首要社会化”。因此,培养孝道的主要领域应是家庭。所谓“上行下效”,父母如何对待自己的父母,会对青少年产生榜样作用。
(《文汇报》11.14 郁喆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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