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女子搀扶倒地老人反被告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22日   03 版)

        2010年6月4日,山东潍坊市李女士李女士骑着电动车下班途中,突然听到身后有自行车倒地的声音,扭头一看,发现一位老太太摔倒了。她停下车子帮老太太扶起了倒地的自行车,然后又拨通了老太太儿子、女儿的电话。结果,老太太的子女赶过来以后,这位66岁姓宋的老太太一口咬定自己是被李女士从后面刮倒致伤的,要求李女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8500元。后来,宋老太太将李女士告上法庭。

        近日,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宋老太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是被告李女士实施了侵权行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老人的诉讼请求,李女士不承担责任。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宋老太负担。

        (《新民晚报》11.13)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