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初,21岁的中国传媒大学女生杨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一名30多岁的铁路警察李某。交往中,杨某虚构父亲是警界高官,舅舅是房地产商,并与这名警官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她一人分饰7个角色,以欺骗和恐吓手段诈骗勒索共计30余万元,导致这名警官欠下外债,还离了婚。
近日,杨某已被北京市二中院终审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经查,张冉其实是杨某,但不叫杨菲,21岁,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大专在读生,父母是河北省三河市的普通教师。杨某的父母称,杨某只有一个舅舅在三河市燕郊开一家门诊部,家里没有亲戚搞工程,也没人在公安厅工作。
据杨某供述,她之所以编造父亲和舅舅的身份,都是在网上随便聊的,“因为网上聊天不都是实话”。她在网上、电话中,分别以张冉、杨菲、杨菲舅舅和舅妈等7个角色和李某聊天、发短信,说了很多威胁恐吓李某的话。对于为何要诈骗李某,她称自己并非有意,而是李某自己动机不纯。收取的钱,她自己花了一部分,买了包、首饰等。
(《京华时报》11.17 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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