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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乡镇债成“定时炸弹”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22日   01 版)

      对于一个每年财政收入只有50万元的乡镇来说,要偿还两个多亿的欠款,即便不考虑利息因素,也需要400年的时间,这一极端案例就出现在广东省云浮市都杨镇。

      事实上,整个云浮市乡镇债务的情况与都杨相差无几。广东省省情研究中心对云浮市20个镇(街)的调查显示,政府欠债总额超过10亿元,其中债务最多的镇达25949万元,最少的镇也有486万元。

      此调研报告,对云浮市乡镇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得出如下结论:一是上世纪90年代初,乡镇政企不分的体制下,投资决策失误,举债上项目、办企业,造成血本无归;二是“九五”期间“普九”达标、学校改造、水利建设、修路、“两大会战”以及各种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乡镇筹措配套建设资金,乡镇只能大规模举债投入;三是基层政权建设投入,办公场所修建,造成的基建性债务;四是发放工资和补贴公益事业负债。目前乡镇干部基本上是县级财政统发工资,但只是“裸体”工资,补贴、差旅等费用由乡镇自己解决,还有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也由乡镇政府解决。因资金来源有限,只能通过借贷解决。

      事实上,类似都杨这样的乡镇债务,在中国已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由于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仅仅统计了四级地方政府的前三级,因此,作为第四级地方政府的乡镇债务尚处于一个隐性状态。“目前规模巨大的乡镇债务之所以没有对经济发展构成威胁,原因在于没有集中爆发”,相关人士表示,一般情况下,乡镇及其上级政府都会针对突出的问题采取一些化解的措施,比如借新债还老账等方式,控制矛盾不至于失控。“但如果出现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极有可能诱发地方偿债风险。”

      (《经济观察报》11.14 杨兴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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