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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整治“特供”“专供”标识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22日   02 版)

        一度被商家作为宣传重点的“人民大会堂特供”字样如今却成了“烫手山芋”,多家企业选择悄然将“特供、专供”的字样进行遮挡,“上月就发现一家食用油的外包装部分被粘纸遮挡了,我还以为是山寨品。”一位消费者说。而这一切源于相关部门对滥用“特供”、“专供”标识展开的专项行动。

        “人民大会堂国宴用凉茶”、“人民大会堂专用地板”、只要你能想到的商品,均能出现“人民大会堂专用的字样”,某冬虫夏草胶囊标注“人民大会堂会议特供”的字样,某网站甚至销售一款“人民大会堂特供月饼”,商家自称,这款特供人民大会堂的月饼从不上市销售,这也引发了消费者的猎奇心理。

        事实上,能将“人民大会堂专用”字眼用于商业宣传,有着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一般由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出具一份“授权书”,授权某广告公司对“人民大会堂”字样和“人民大会堂建筑图形”及人民大会堂专用称谓在商标、广告中的使用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再由广告公司对企业进行分销。以某标榜了8年的“人民大会堂宴会用油”食用油品牌为例,正是从广告公司取得了“证明”,才得以将“人民大会堂”字眼用于商业宣传。

        (《北京晨报》11.17 陈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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