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7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一项决议,就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向全美华人正式道歉。美国于1988年就二战时迫害日裔作过公开道歉;2008年因为历史上在奴隶制下迫害黑奴而道歉,这一次是美国的第三次“国家道歉”。百年屈辱如今终于迎来了一声迟到的“对不起”。
1848年,美国加州发现了金矿,几乎全世界都掀起了到美国淘金的浪潮。到美国的外来劳工中,以爱尔兰人与中国人为最多。由于华工“价廉物美”,自然备受雇主们青睐。这引起了以爱尔兰工人为主体的白人劳工的嫉妒和仇恨。
加州政府在白人劳工的政治压力下屈服,州议会立法向非美籍矿工征收高额“执照税”。此外,攻击华人的案件时有发生。1856年12月18日,旧金山《沙斯塔共和报》报道记录:“在过去的五年中,华人被杀者,不下数百人,伤害华人事件几乎每日都发生……”
1873年,美国爆发了经济危机,一片萧条之中,极能吃苦忍耐的华工,通过不断压低工资,仍能保留工作岗位。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工作的白人劳工对华工的仇视更加刻骨铭心。
同时,排华潮流与美国两党间的斗争也密不可分。共和党和民主党都意识到,入主白宫的关键在于谁能拥有多数工人的选票,它们均相信“利用华人问题做文章是政治上取得成功的捷径”,于是竞相排华以捞取工人选票。
经过多年的政治博弈,1882年,美国国会受理了共和党参议员米勒提交的排华法案。他们主张排华的主要依据是:华人有诸多的恶习和偏见,在生活上不可能美国化;华工的大量涌入,造成了同美国工人抢饭碗的紧张态势,且华人往往把钱和金子寄回家乡,不会留在美国。最终,排华主义获得了国会多数票的支持。
这份排华法案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一、10年内禁止华工进入美国;二、非劳工的华人入境,须持有经美国驻华领事查验和签名盖章的英文护照。但美国税关人员有权在海关检查并拒绝持证者入境;三、不准中国人取得美国国籍;四、非法入境的中国人驱逐出境。该法案创造了两项美国纪录:第一次立法禁止一个种族进入美国,第一次立法排斥一个种族加入美国国籍。
当排华法案提交给美国国会时,李鸿章闻讯,立即派遣郑藻如到美国递交抗议书。但弱国无外交,最终只是法案的有效期由最初的20年改为10年。
《排华法案》颁布后,针对华工的暴力行为日益增多,甚至失控,在3年时间内就有超过5万多华工被迫离开加州或被迫害致死。
二战时,中国成为美国的盟国,《排华法案》的存在已不合时宜。1943年,美国国会废除了《排华法案》。美国总统罗斯福在签署该法案时表示:“国会和个人一样,也会犯错误。我们要有足够的勇气承认过去的错误……通过废除《排华法案》,我们就可以改正一项历史性错误……以纠正过去对我们朋友不公正的行为。”
(《文史参考》2011年第21期 黄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