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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17日 星期四

    政治、社会改革不可回避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17日   06 版)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当经济改革日渐深入时,由于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没有及时跟进,一些经济领域的深层次改革备受掣肘。当经济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时,政治领域还是波澜不兴,而社会领域则晦明晦暗。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已经成为中国改革进程的“短板”。

        政治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解决腐败问题,而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是对政府的权力实行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政府的权力来源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代表的全体人民,即作为委托人的全国人大与作为代理人的政府之间存在一种政治契约。但政治契约是高度不完全的,它无法详细地规定政府的所有行政活动。从理论上讲,政府只能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一旦超出法律范围,其行为的决定权乃在全国人大。当前,政治体制还不完善,突出表现在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实际上通过扩大自由裁量权的方式侵占了本属于全国人大的“法外”权力,并且实际上通过主导立法的形式赋予了偏向自己的“法内”权力。当然,有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只是政治改革的必要内容之一。

        社会改革包括重塑与市场经济体系相配套的社会规范、传统文化和价值体系。这方面改革的难度更大,时间更长,效果更迟缓。中国自古以来契约精神欠缺,强调的是实名的小范围交易,而现代市场经济则建立在匿名的大范围交易基础之上。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建中华文明,可能需要几代人的努力。

        (《炎黄春秋》2011年第11期 聂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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