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只是发展的手段”观念决不可取
姜明安在10月31日《北京日报》上说,目前,人们对法治与发展的关系的认识不是很明确,存在若干误区,“法治只是发展的手段”观念即是其一。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在推动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法治手段好用和有效,就用法治手段,法治手段“不好用”、“不奏效”,就弃法治而用其他手段,从而漠视法治乃至践踏法治,造成对百姓利益的严重损害。
“坐北朝南”致“前后左右”配“南北东西”
党怀兴、陶生魁在2011年第4期《语言教学与研究》上说,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前后左右”与“南北东西”是相匹配的。这一现象的产生,是由于中国处于北半球,“朝南”就会面向太阳,可以接纳充足的阳光。这就决定了我们的祖先盖房建屋,正房一般都是“坐北朝南”。后《易传》中又有“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的说法,以示“光明正大”治理国事。后世“南面称帝”、“南面称王”的说法大都由此而来。君王面南向阳而治,大臣就只有“面北称臣”。这也是古代“南”尊“北”卑的主要原因。“坐北朝南”既为最佳方位,古人也就认为前边是南面、后边是北面,“左”、“右”也就只能配“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