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艺演出中,赠票“很有些年头”。
在北京等演出市场,上级主管部门的赠票是免不了的,而且还占很大的比重;媒体赠票也是“理所当然”的;关系单位要票,自然不能花钱;为赞助商提供大量赠票,则是必然的。此外,如果在体育场馆演出,安保方面的赠票,也不是一个小数字。
赠票对舞台艺术的伤害不小,文化消费的习惯是需要培养的,而赠票的不良风气却鼓励了大家“等票”的心理,甚至会觉得买票是一种浪费,这样,恶性循环就形成了。
票价高,其中有虚火。据票务公司知情人透露,现在很多门票都由企事业单位购买,有些用来送礼,有些则分发给职工。所以,票面价格高于实际价格,可以让被送的人得到心理满足,同时也为购买方提供了回扣空间。
票价过高缘于演出成本过高,场租、宣传费用、演出人员的酬劳、住宿和旅费,现在都在上涨。比方说,邀请一家普通乐团至少要花40万元。假如卖出去1000张票,成本平摊在每张门票上,一张约400元。在音乐厅上演一场交响音乐会,票价最低一般是80元,最高是800多元,平均价格正好是400元。如果是名团,或是有名人上场,成本就会翻几番,推广宣传费也随之上升。
剧院其实也有诸多难言之隐。“2000平方米的剧场,按照写字楼的租赁标准,每天出租费是5元/平方米,加上水电费和人员费用,大约是15000元/天。但实际上,目前我们租给演出团体的场租只有6000元/天,等于赔了3/5。我们为社会文化服务作了贡献,却没有享受税费上的优惠或者补贴。”北京先锋话剧剧场经理傅维伯算了这样一笔账。很多演出公司经理也都认为,国内大多数文化演出场所并未被列入公共文化设施,不仅要缴纳房产税,还要按照商业和娱乐业的标准缴纳5%至20%的营业税,这一部分成本理所当然也被分摊到票价之中。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涉及税务、外汇等多部门,需要配合协调才能成功,不能仅仅依赖文化部门。”
(《人民日报》11.2 陈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