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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03日 星期四

    说法

    处置警察撞人案要经得起“围观”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03日   03 版)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0月29日下午,河南汝南县某派出所长王银鹏,酒后驾驶警车在县城汽车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撞死5人,撞伤3人。事发8个小时后的当晚10点多,记者来到现场时,现场至少有三辆侧翻损毁的警车和两辆大面包车,尸体仍在现场。附近有人称:警方赶到现场后,还没有勘验现场,就准备将尸体运走,引发了冲突。之后,记者被两名没有亮出证件的便衣男子夺走采访本,在附近派出所扣留近40分钟。

      这本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却演变成一场冲突。问题出在哪里?不仅是因为案发在汽车站附近人员密集的地方,造成五死三伤,现场惨烈,人心恐慌;更在于肇事车辆系警车,肇事者又是警察。围观者所称“警方没勘验现场就运走尸体”,真实性如何,还有待当事方的回应。但从媒体报道来看,围观民众对此案的公正处理有严重焦虑,是毋庸置疑的。警方应重视这种焦虑,严格依法定规范调查取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才能赢得公信。

      据最新消息,公安部已派出工作组督察,肇事警察王银鹏已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对警察酒驾致严重伤亡的案件,警方的处理程序只有严格依法,公开公正,才能经得起“围观”,经得起质疑。

      (《新京报》10.31 季渚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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