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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

    “最肥单位”应最严监管

    《 文摘报 》( 2011年10月18日   02 版)

        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征收的税费每年逾4亿元,占耒阳全市财政总收入的四分之一,曾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前不久,这个拥有770人的科级事业单位,110人涉案,其中55人被立案调查。10月8日,这起55人集体贪污受贿窝案一审宣判。

        耒阳市矿征办成为诸多贪腐分子聚集开发的“富矿”,源自原征收办主任罗煦龙对国家财富的贪婪“开发利用”。在他任职这个“最肥科级单位”主任的5年期间,主任办公会成了他与其他班子成员合谋贪污的“分赃会”,老婆成了在家里收受贿赂的“收钱代表”……

        在这个相对封闭的“最肥科级单位”里,时任一把手的罗煦龙可以呼风唤雨,一手遮天,但我们的制约监督机制在哪里呢?

        民众最希望看到的,是对这种“最肥单位”实施最严格的监管约束。原因很简单,正因为它是“最肥单位”,才聚集了最为可观的国家财产,而保障这笔国家财产的安全,就是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公共利益。

        (《深圳商报》10.12 屈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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