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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9月15日 星期四

    侧看港人婚姻观

    《 文摘报 》( 2011年09月15日   02 版)

        近年来无论在社会地位、工作阶层,港女比港男都优越。可由于按捺不住恨嫁的心,港女已经屈身主动出击,香港开始浮现“逆求婚”现象。有不少港女主动向男友提出结婚,更自掏腰包付酒席订金;亦有女友愿意精心策划一场惊喜求婚。而结婚的对象,却未必是有楼在手的乘龙快婿。

        港女们认为,白马王子难寻,先安家再置业不是什么没面子的事。

        今年新婚的蔡小姐对记者直言,不介意与老公共同承担房贷。她说:“等到他有能力买楼再结婚的话,可能我们彼此都错过了感情最好的时期了。”

        虽然在过去的婚姻中,香港女性对男性在能力和责任方面的期望比较高,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男女共同承担置业负担,已经成为现时香港的一个自然规律。不少年轻人都是结婚前俩人共同买房,从首期到还贷款便开始AA制。

        尽管大龄港女在不断努力,也难改变港人“只求当下开心,不合便分手”的婚恋态度。许多准新人仿效外国开放做法,未注册便已签订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不少人认为,离婚协议是为了保障对方的利益,不怕伤感情。

        此外,在香港亦存在“供养”或赡养一说,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均有权要求另一方负供养责任。如果一方有能力而不供养另一方,法院会颁布执行命令。而离婚时,如果一方经济困难或婚前对于家庭作出过重要贡献,而另一方面经济条件较好,法院也会要求一方对另一方提供供养。同时,夫妻并不用对另一方在婚前或婚后的任何民事侵权或债务负责。

        (《北京晚报》9.11 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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