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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9月15日 星期四

    不敢苛同“伏尔泰名言”

    《 文摘报 》( 2011年09月15日   06 版)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被传是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伏尔泰说的。但不管是谁说的,这句话表达的意思是不完整的。

        9月8日,法国巴黎法院第17号轻罪法庭将会对一桩轰动世界的案件作出判决。今年2月24日,喝得醉醺醺的法国著名时装品牌“迪奥”的首席设计师加利雅诺与一对犹太裔和亚裔情侣发生口角。加利雅诺骂对方长着一张“犹太人肮脏的脸”、是“亚洲鸡奸犯的私生子”。这几句话使加利雅诺被告上法庭,罪名是“散布种族歧视言论、蓄意羞辱他人”。

        消息传到国内后,却鲜有人问:这是不是“因言获罪”?这与《人权宣言》和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是否相悖?不是应该“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吗?显然,这中间存在着一个莫大的误区。

        确实,法国大革命时颁布的《人权宣言》和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都白纸黑字地写着:“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但是,国人甚至精英们都没有注意的,是《人权宣言》在紧随其后还有一句极其重要的限定语:“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负担责任”。

        回到开头的那句话,你还认为应该“誓死捍卫我说话的权利”而不管我说什么吗?

        (《文汇报》9.6 郑若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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