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长沙市市区新增客运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上,4名“听证专业户”被媒体发现,其中一名7年参加17次听证会。
其实,“专业户”参加多少次听证会,并不重要。问题的关键在于,听证会的功能是否得到充分发挥。
首先,所有关系民生的价格调整是否都需要听证本身就存在疑问。以水、电、供暖等定价为例,企业和市民之间的博弈显然非一场听证会就能解决。对于动辄影响百万甚至千万人的一些价格调整,完全可以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按照既定法规确定涨还是降,无需一次次听证。
此外,由于选拔机制常常缺乏对申请人的限定,这就难以保证听证代表具备足够的信息储备和民意基础。再者,也是最为重要的,相关政府部门是否有听取民意的诚意。从频频出现的“听涨会”来看,这种担忧并非多余。
对听证会,最可怕的不是“听证专业户”一再出现,而是听证会本身制度设计的形式主义。
(《光明日报》周继坚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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