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封举报信寄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信中揭露某宾馆返还会议费现金内情,请求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并给予查处……
当办案检察官前往被举报宾馆调查后,发现自2003年以来,有多达50余家的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在该宾馆返还过会议费现金,其中15家“常客”单位的“返现”行为已经成为常态,几乎每隔几个月就发生一次。
目前,虚假加大会议支出成本,并返还现金的现象普遍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酒店行业的一种“潜规则”。
在检察官看来,一些单位、部门热衷于召开会议是由于从中可获得诸多好处:
可以申请到大笔会议经费,用不完的会议经费可充实“小金库”;可以借开会之机公款吃喝、旅游、玩乐,还可借开会为名发放精美礼品、会议补贴;操办会议的个别会务人员可以在联系住宿、就餐和结账过程中向对方索取高额回扣。
(《法制日报》9.8 杜萌 张岸东 郭晓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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