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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8月16日 星期二

    反腐败须从改革权力结构入手

    《 文摘报 》( 2011年08月16日   06 版)

        对孳生腐败最根本的预防,不是思想预防、技术预防,而是制度预防,特别是选好了权力结构类型,就把对腐败的预防问题深度地解决了。权力结构的类型转换并不困难,建议从县一级开始、从基层做起。

        制度反腐是以新的权力结构类型——树-果结构(而非旧的权力结构类型——树结构)为载体而开展的反腐败斗争。

        所谓“树结构”是一种从上到下、单通道的权力结构,以等级授级制为代表;而“树-果结构”则是一种在由下而上授权(选举)的同时也可以从上到下通行的双通道权力结构,以普选制为代表。由于权力被分解,不是集中在某个机关或某些人手中,因此可解决邓小平同志说的“权力过于集中”的总病根。

        制度一词有两层含义:1.深层结构,如树结构、树-果结构等;2.法规细则,即浅层意义的法津、法规、方针及政策。后者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大多以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贴在墙上的形式出现;前者是上述行为准则得以实施的组织体系,通常以组织机构的形式出现。但如果构成其结构的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子系统的设置不合理,那么,那些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条条款款制订得再多,也是废纸一张。

        (《社会科学报》8.4 李永忠 唐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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