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北京首位且是惟一被披露出来的醉驾公务员出狱了。这位公务员姓李,系丰台区云岗街道办事处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今年5月5日晚,李某驾车行至朱家坟附近时,被设卡查酒的警察查获。经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约在140mg左右。随后,李某被丰台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按照规定,公务员如果被判刑,将会被开除公职。李某为何会在醉驾入刑刚实施的时候触碰这一高压线?带着疑问,记者在13日下午去其单位一探究竟。
记者敲开云岗街道办事处工委办公室的门,开门的男子听明来意后,表示李某没来单位,这些天一直在家。
随后,记者找到云岗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的王书记。王书记介绍说,李某出狱已经有1周的时间,根据他的情况,单位让李某先在家休息一段时间。
根据2007年4月22日起实施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记者询问街道办将给予李某何种处分,王书记回答说,对干部的处理要认真而慎重,因此,对李某的处理会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目前,对李某的处理已上报给上级机关,等有了结果会通知记者。
“醉驾入刑”实施已经两个月,从目前公开渠道的消息看,北京各法院判决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醉鬼”们,只有李某这一名公务员。
公务员醉驾为何少?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表示,主要原因是刑事处罚之外的后续责任大。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后,公职就没了。因此一些普通公务员非常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身份,不敢醉驾。
(《北京晚报》7.14 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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