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07月21日 星期四

    醉驾公务员出狱 等待单位处理

    《 文摘报 》( 2011年07月21日   02 版)

        自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北京首位且是惟一被披露出来的醉驾公务员出狱了。这位公务员姓李,系丰台区云岗街道办事处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今年5月5日晚,李某驾车行至朱家坟附近时,被设卡查酒的警察查获。经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约在140mg左右。随后,李某被丰台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按照规定,公务员如果被判刑,将会被开除公职。李某为何会在醉驾入刑刚实施的时候触碰这一高压线?带着疑问,记者在13日下午去其单位一探究竟。

        记者敲开云岗街道办事处工委办公室的门,开门的男子听明来意后,表示李某没来单位,这些天一直在家。

        随后,记者找到云岗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的王书记。王书记介绍说,李某出狱已经有1周的时间,根据他的情况,单位让李某先在家休息一段时间。

        根据2007年4月22日起实施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记者询问街道办将给予李某何种处分,王书记回答说,对干部的处理要认真而慎重,因此,对李某的处理会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目前,对李某的处理已上报给上级机关,等有了结果会通知记者。

        “醉驾入刑”实施已经两个月,从目前公开渠道的消息看,北京各法院判决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醉鬼”们,只有李某这一名公务员。

        公务员醉驾为何少?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表示,主要原因是刑事处罚之外的后续责任大。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后,公职就没了。因此一些普通公务员非常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身份,不敢醉驾。

        (《北京晚报》7.14 杨昌平)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