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李先生贷款在温州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在准备装修新家询问搬运事宜时,小区物业却告知,搬运只能找设在小区内的兴旺搬运部。
李先生不信这个邪,在外面请了家搬运公司,可一进小区就遭遇小区搬运部的恶意阻挠。搬运工人不能使用电梯、不准在规定区域内倾倒建筑垃圾等。
无奈之下,李先生与小区搬运公司签订了不合理的搬运合同,到装修完工,李先生支付装潢建材、垃圾搬运费、家具搬运费共11500元,另外还要支付500元的转运费。
此外,搬运方不负责搬运家具、电器、10平方米以上大理石、2平方米以上玻璃,如需搬运,另计工费;业主如有二次拆墙施工和更换材料,旧木地板换用抛光砖的,另计工费;走楼梯,另计工费;装潢材料没用完,从楼上往下搬的,另计工费。
李先生说:“一个简单的装修,光搬运费就花了2万,简直是在搬金条。”
据统计,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盘踞在该小区的许加清团伙强迫小区200余户业主接受他们的“霸王搬运”服务,强迫交易数额达240万余元,违法所得100余万元。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透露,自2009年以来,该院办理小区内“霸王搬运”强迫交易案件9件15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10人,涉及“霸王搬运”强迫交易犯罪行为200余起。
该院检察长陈士民说,“霸王搬运”背后有物业公司的帮衬,暗藏着利益链条。如果仅靠公安部门打击,其他部门与住宅区物业公司不支持、不参与,“霸王搬运”将难以绝迹。
(《法制日报》7.11 陈东升 郁燕莉 龙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