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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7月12日 星期二

    车损险将改“无责不赔”

    《 文摘报 》( 2011年07月12日   02 版)

        北京保险业将从8月1日起正式推出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机制,曾广受诟病的车损险“无责不赔”将得到规范和改善。

        措施规定,一旦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交通事故,无责方可先向全责方及全责方保险公司索赔。例如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全责,前方车辆无责,无责方则可请求赔偿。

        具体的求偿步骤为:无责方先向全责方索赔,如果全责方本人怠慢,无责方则可向全责方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全责方本人及其投保保险公司均怠慢,无责方则可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车损险范围内先行赔付,之后无责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再代位向全责方及全责方投保保险公司索赔。

        (《参考消息》7.6 张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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