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4年前退休后在一家公共厕所做临时工,顺带还做保健品直销,其间与同事章彩娟相识。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章彩娟神秘地说自己做生意缺点资金,想问刘兰借20多万元。刘兰表示没这么多现金,章彩娟就告诉刘兰,可以用房子做抵押来借钱,一个季度为一期,每期付给刘兰2万元好处费。面对高额利息,刘兰将名下一套房产的房产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给了章彩娟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在房产交易中心,一名男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房产“抵押”合同让刘兰签字。同时,这名男子又拿出一份协议,称刘兰必须在3个月之内将房款还清,否则他可以将房产自行处理。随后,该男子将21.5万元当着刘兰的面交付给了朱阿姨(章彩娟的家政工)。隔天,章彩娟给刘兰写下一份对房屋抵押负责的承诺书,同时拿了2万元给刘兰当做第一季度的好处费。
因赚到利息而得意的刘兰不知道,她签署的并非什么抵押合同而是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章彩娟批捕。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防骗首先就是不贪小利。生活中,很多人面对诱惑便会心存疑虑、权衡再三,最终自欺欺人,上当受骗。其实,多数骗局都不高明,只要克服自己的不良心态,就会对骗局产生免疫力。
(《文汇报》6.30 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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