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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6月21日 星期二

    非救命时别输血

    《 文摘报 》( 2011年06月21日   04 版)

        广东省中医院大麻醉科主任招伟贤表示,输血是把双刃剑,既可以救人,也可以害人。

        当大量失血和严重贫血影响生命体征稳定时,输血是救人的;但给少量失血或轻微贫血、生命体征稳定的病人输血,可能是害人的。因为至今仍未能完全避免输血带来传染病,更难以避免输血带来的免疫异常,如过敏反应、发热、溶血反应及免疫力降低导致感染或肿瘤复发等。

        通常,一个病人一次手术要用去5~10人所献的血液,如果是大型手术,如器官移植、脑、心手术或突发事故大出血等手术,十几二十人份献血的血液是最保守的用血量。即便是同血型的人输血,也不能保证抗原没有远期的免疫异常反应。

        当血液的血红蛋白超过100g/L时,坚决不用输血;低于70g/L时,才考虑输血;处于70~100g/L之间,属于可输可不输,除急性心肌缺血或脓毒血症外,一般主张不输。

        (《羊城晚报》6.14 张华 宋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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