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的农民工希望进城定居后能保留承包地,67%的农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近完成的一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研究》的重大课题通过调查得出如上结论。
报告认为,在城镇化过程中,不能把“双放弃”(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更不能强制性要求他们退地。
报告通过对6232名农民工的问卷调查发现,承包地对农民工不仅具有家庭粮食安全和就业保障的功能,还显示出日益重要的财产收入功能。由于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进城就业和居住在较长时间里,还会经历一个城乡双向流动的过程,在家乡有一块承包地,是农民工家庭维持生计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农民工在城市没有扎下根以前,不能轻易拔去农村承包地这个根。
报告建议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取消“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方的耕地和草地”一条,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宅基地、住房和集体资产股权更大的处置权,让农民在自愿基础上探索多种形式的财产转让方式。
调查还表明,随着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趋于稳定,市民化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新生代农民工正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城乡双向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寻求谋生”向“追求平等”转变,由“经济参与”向“社会参与”和“政治参与”转变,这一群体的壮大,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经济时报》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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