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06月09日 星期四

    “油耗子”为何这样多

    《 文摘报 》( 2011年06月09日   01 版)

        据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检察院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该院受理涉油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2005年受理批捕涉油案件78件119人,占批捕受案总数的48%,2008年仅上半年此类案件就达191件285人。

        中国诸多大油田均久已饱受“油耗子”偷油之痛。山东、河南、江苏等地,只要是大油田存在之处,就不断有偷油案或事故发生。

        内部人士介绍,近年来偷油者的隐蔽性在增强,为数不少的“油耗子”和一些执法者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保护伞成为一些‘油耗子’存在的前提”。一些地方打着“治理污染”旗号,专门成立以回收落地油为名的“收油大队”,当地工商部门为其颁发营业执照,使其不法行为合法化。一些地方的油区办领导兼任油气开发公司总经理,开有自己的公司,原料全是打孔流出的落地油。

        据了解,目前对偷油行为的防范措施主要是通过监控平台的温度测量变化。在监控平台上,每一到两个油井监控管道会有一个温度计,“如果在出油管道上发生事故,或者有人偷油,温度会迅速上升。”一位油田负责人说,一旦检测到某个油井对应的温度计温度上升,他们会迅速派工作人员过去,严重时会报警。

        但是,这样的监控只能暴露问题,靠其抓捕偷油者却很难。因为一些“油耗子”已经和某些执法人员串通;另外有不少偷油者是集体作案,各有分工。

        “社会转型时期人们思想观念的急剧变化,各方面利益关系重新调整,加之油田地区与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侵害油田犯罪活动出现了新的规律和特点,而油田保卫在运作机制、防范体制、管理模式等方面严重不适应新形势变化的要求,急需研究和解决。”大庆油田一位相关负责人说。

        另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量刑标准不清、以罚代刑等问题突出。

        黑龙江肇东县检察官高权认为,以罚代刑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恶性循环,因为对偷油者多以罚款或罚金刑进行处理,造成其对侵害油田违法犯罪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被抓交点罚款了事,而罚款、罚金交上后,因为一心想挽回经济损失,更增加了偷盗的想法,形成恶性循环。

        (《中国新闻周刊》2011年第20期赵杰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