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检察院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该院受理涉油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2005年受理批捕涉油案件78件119人,占批捕受案总数的48%,2008年仅上半年此类案件就达191件285人。
中国诸多大油田均久已饱受“油耗子”偷油之痛。山东、河南、江苏等地,只要是大油田存在之处,就不断有偷油案或事故发生。
内部人士介绍,近年来偷油者的隐蔽性在增强,为数不少的“油耗子”和一些执法者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保护伞成为一些‘油耗子’存在的前提”。一些地方打着“治理污染”旗号,专门成立以回收落地油为名的“收油大队”,当地工商部门为其颁发营业执照,使其不法行为合法化。一些地方的油区办领导兼任油气开发公司总经理,开有自己的公司,原料全是打孔流出的落地油。
据了解,目前对偷油行为的防范措施主要是通过监控平台的温度测量变化。在监控平台上,每一到两个油井监控管道会有一个温度计,“如果在出油管道上发生事故,或者有人偷油,温度会迅速上升。”一位油田负责人说,一旦检测到某个油井对应的温度计温度上升,他们会迅速派工作人员过去,严重时会报警。
但是,这样的监控只能暴露问题,靠其抓捕偷油者却很难。因为一些“油耗子”已经和某些执法人员串通;另外有不少偷油者是集体作案,各有分工。
“社会转型时期人们思想观念的急剧变化,各方面利益关系重新调整,加之油田地区与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侵害油田犯罪活动出现了新的规律和特点,而油田保卫在运作机制、防范体制、管理模式等方面严重不适应新形势变化的要求,急需研究和解决。”大庆油田一位相关负责人说。
另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量刑标准不清、以罚代刑等问题突出。
黑龙江肇东县检察官高权认为,以罚代刑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恶性循环,因为对偷油者多以罚款或罚金刑进行处理,造成其对侵害油田违法犯罪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被抓交点罚款了事,而罚款、罚金交上后,因为一心想挽回经济损失,更增加了偷盗的想法,形成恶性循环。
(《中国新闻周刊》2011年第20期赵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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