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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6月09日 星期四

    醉驾:喝得越多判得越重

    《 文摘报 》( 2011年06月09日   03 版)

        “醉驾入刑”实施一月有余,北京市法院已至少审理20起醉驾案。记者采访时发现,为避免同案不同判,该市法院将醉驾案量刑分三个档级,并设定每个档级基准刑,量刑档级与醉驾者酒精含量挂钩。也就是说,喝得越多,判得就越重。

        北京丰台法院将醉驾量刑分为三个档级: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至120毫克的,拘役一个月;120毫克至180毫克的,拘役两个月;180毫克以上的,拘役三个月。以上三个档级均是基准刑,具体量刑时,还要综合其他情节减轻或加重刑期。

        (《北京青年报》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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