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06月09日 星期四

    孩子被拐16年获赔28元

    《 文摘报 》( 2011年06月09日   03 版)

        当年,年仅6岁的甘林被人贩子邱文龙辗转拐卖,约16年后,他得以与亲生父母团聚。去年底,邱文龙落网并被判刑6年,甘林的亲生父亲甘正洪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索赔17万元精神损失和儿子被拐骗时穿的28元粉红色衣服的损失。6月2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邱文龙赔偿甘正洪一家经济损失28元。

        甘正洪夫妇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

        甘正洪代理律师蔡险峰说,在国内,被拐卖儿童的亲属成功获得精神赔偿的案例还比较少见。这除了不少受害者家属没有适时提出索赔请求外,法院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司法解释不支持索赔也是原因之一。

        他同时提醒受害儿童家长,要尽可能留下在寻找儿童过程中遭受经济损失的所有证据,以备索赔之用。而对犯罪分子的索赔诉讼要及时、全面,精神赔偿也不要放弃。

        (《羊城晚报》6.3 董柳)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