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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6月07日 星期二

    “一房一价”遭遇“高报低开”

    《 文摘报 》( 2011年06月07日   01 版)

        国家发改委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后,可以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记者走访调查发现,针对发改委的规定,开发商多有“招数”应对:

        除了不在显著位置放置标价牌的“遮遮掩掩”、低备案高售价的“阳奉阴违”等行为,很多开发商还玩起了“高报低开”的价格游戏,即把商品房备案价格定得远高于销售价,而两者之间的价差就是开发商坐地起价的空间。

        “要买房就赶紧出手,以后还有得涨。”深圳一楼盘销售人员就表示,该楼市板块备案价格一般都在每平方米3万元左右,但实际成交价大多在每平方米2.3~2.5万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开发商之所以使用“高报低开”这些把戏,在于价格备案这一环节存在监管漏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就表示:“由于商品房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查处这种行为。”

        有基于此,专家们指出,各地各部门应尽快出台“一房一价”实施细则,将备案价格与房价控制目标挂钩,比如将房价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个片区,每个楼盘的价格都不得高于该片区房价控制目标。同时赋予执法部门更多的监督查处手段,对于屡教不改的开发商实施重罚;财税部门掌握开发商的成本利润情况,应该与房管部门合作,监控行业动态,维护房价的合理定价。

        (《新华每日电讯》6.2 彭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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