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日,姐姐田文一家和妹妹田华一家相约驾车到天津游玩。当天7时许,京津塘高速天津出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妹妹田华的丈夫项某驾车撞上了一辆因事故停驶的大货车,又被后面驶来的田文驾驶的车撞击。随后,田文的车又引发一辆五菱小客车和一辆大货车连撞。
事故造成田华一家三口当场死亡。交管部门认定,田文的车及最后一辆大货车,分别承担撞击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死者项某的3个哥哥、田家的4个哥哥姐姐起诉田文及相关保险公司,分别索赔97万余元和近70万元,合计索赔约167万。
今年4月12日,北京房山法院曾开庭审理此案。5月30日,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据田家四个哥哥姐姐称,五妹田文、六妹田华关系最好。令家人不解的是,田文在事发后“为什么不及时下车救人”,反而在现场拿走了六妹的证件。事后,又不同意将六妹一家安葬到项家祖坟。
田文的代理人表示,事发时,由于大雾弥漫、能见度极低,田文自己都是侥幸逃出、根本来不及救人。田文希望用所有赔偿金给田华一家三口单独买一块墓地、单独安葬。
该案未当场宣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新京报》5.31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