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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5月31日 星期二

    房产税成功的标准是什么

    《 文摘报 》( 2011年05月31日   01 版)

        今年1月27日,重庆、上海先后公布房产税征收方案。

        重庆的方案是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以及在重庆无户籍、无工作、无投资的外地炒房客的第二套房开始征税,税率为0.5%~1.2%。上海市将房产税征收对象界定为本市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并超出人均60平方米以上部分,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税率为0.4%~0.6%。

        据报道,截至今年4月底,重庆市房产税税收收入为70余万元,上海市房产税入库税款为百万元左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对此表示,按目前试点城市的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

        按照秦虹的解读,如果上海和重庆房产税收得少,只能说明价格高的住房卖得少。这意味着高价房的需求低,那么高价房价格上涨的概率就小。如果高价房的价格不涨,低价房的价格上涨空间就不大。但目前还没有房价数据来支撑这一观点。

        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试点地区房价上涨并没有因为开征房产税而被遏制住。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重庆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无论同比还是环比均在上涨。同样,上海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一季度上海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3.5%,成交均价上涨12%。

        对此,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从征收意义上看,房产税征收很不理想。一来房价并没有被控制,二来税收收入太少,根本不足以弥补地方政府因放弃土地财政可能带来的收入上的损失。”

        “房产税是按年度征收的,现在还看不出它对整个经济的影响,但如果一个税种把一个市场都消灭了,恐怕也不是好事。”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记者,房产税在很多国家征收,但我国不能简单移植,毕竟土地制度就完全不一样。在我国,要解决房地产问题,还是应从土地供应入手。

        (《中国青年报》5.26 李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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