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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5月28日 星期六

    公用物品理当“一客一换”

    《 文摘报 》( 2011年05月28日   02 版)

        北京市从5月1日起施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应当一客一换,并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同时,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但记者走访发现,除餐厅、高档洗浴等少数公共场所外,包括KTV、酒吧、棋牌室、网吧在内的提供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的公共场所,均未做到“一客一换”。

        在当代商城南侧的一处网吧里,几个年轻人正在玩网络游戏,走近他们的桌位,瓜子壳、烟蒂、啤酒罐堆满了电脑台,雪白的键盘“泛”着道道黑纹。网管称,人很多,来不及换。爱干净的刘女士前往潘家园桥某发廊剪刘海儿,理发师拿出一个随身携带的小皮包,里面有剪刀、梳子、剃刀等私家“武器”。“你给所有人剪头发都用这个梳子梳头吗?”刘女士问道。“是的,这个梳子很好,我平时自己也会用。”理发师的回答让刘女士心里一颤,“梳子贴着头皮,发廊应当为客人提供一次性消毒梳子,不然太不卫生了。”

        公共场所提供服务应对公共卫生安全负责,如何让“消毒令”不停留在纸面上,还需有关部门让规定细致具体,如此,公民的认知程度也就越高,违规者的风险也就越大。

        (《北京日报》5.24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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