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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5月26日 星期四

    美国低收入家庭享受“负纳税”

    《 文摘报 》( 2011年05月26日   07 版)

        每年4月,对于许多美国人来说,是最忙碌的日子。无论是总统还是钟点工,都需要在4月15日前寄出上一年的报税单。

        在美国,单身人士可享受的税扣除和抵扣税条款并不多,但一些子女多的低收入家庭却可以把上一年缴的税全退回来,甚至“负纳税”。根据美国税政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2009年度约47%的美国家庭无需缴纳联邦个税,不少家庭从联邦政府获得家庭补贴。以2010年联邦个税申报为例,如果一个四口之家的年收入低于5万美元并且有两个17岁以下的孩子,该家庭以夫妻合并报税的方式报税,不但免缴联邦个税,还能从政府得到35美元的补贴。

        根据美国的个税制度,高收入家庭能够减免的费用较少,需要缴纳的税较多。数据显示,美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贡献了全美个人所得税的40%。美国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的来源。

        (《新京报》5.17 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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