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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5月19日 星期四

    水下文化遗产亟待立法保护

    《 文摘报 》( 2011年05月19日   06 版)

        据媒体报道,新加坡政府和美国史密森学会计划于今年7月在新加坡举行名为“沉船:唐代珍宝和季候风”的展览。这艘中国沉船是在印尼发现的,印尼政府将打捞上来的6.3万件古器物中的大多数,以约两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新加坡政府。

        计划展览的行为遭到美国部分学者的猛烈批评,认为此举将导致更多考古遗址遭到掠夺性破坏。世界上有许多寻宝公司,他们不惜花费巨资搜寻海底沉船,然后试图通过打捞古器物出售以获取巨额利润。

        而中国领海可能是潜在目标。

        如今陆地上要大兴土木,一般都会事先进行考古勘查。如果“惊动”了文物,舆论将会穷追猛打,但“水下”却没有这样的“待遇”。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刘曙光说,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说哪里建港口、造大桥之前进行水下考古勘查的实例,“法律法规上没有对此进行要求,相关政策上也没有进行规定”。

        刘曙光呼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力度亟待加强。

        (《光明日报》5.11 王国平 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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