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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5月19日 星期四

    季羡林故居被盗案开审,被告人辩称

    我是“抢救”国家财产

    《 文摘报 》( 2011年05月19日   03 版)

        5月11日,季羡林故居被盗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的指控,季羡林朗润园的管家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之下,于2009年12月15日晚上8点多,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北京大学朗润园13号公寓201号的季羡林故居内,秘密窃取各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过鉴定价值共约人民币334万元。据此,应以盗窃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根据王如自己的陈述,2003年时,她作为西安交通大学副教授被推荐到北京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年时由于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生病,她在季羡林的安排下成为季羡林基金会的秘书长助理,并代理李玉洁的职务。

        王如陈述,案发当天,她让方咸如回朗润园13号帮她取一些自己的衣物和材料,可当方咸如回到朗润园13号时却发现,房间内一片狼藉,大量季羡林收藏的古籍、字画等都已不翼而飞。为了保存故居内剩下的财产,她立即安排方咸如和北大园林科的贾老师用平板车“抢救”季老的藏品。

        在王如看来,季老生前已经明确表示将自己的财产捐赠给国家,并亲笔写下了遗产处理小组的名单,因此故居内的财产并不属于季老的儿子季承。

        在审理过程中,王如和方咸如的辩护人都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

        (《法制日报》5.12 李松 黄洁 杨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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