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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5月10日 星期二

    武汉:滥发津补贴 拿了也要“吐”出来

    《 文摘报 》( 2011年05月10日   01 版)

      4月7日上午,武汉市召开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相关会议。市里要求各委办局立即自查并清退不规范发放的津补贴。

      这次清退会议的召开,源于一年前中纪委等六部委的一次检查。武汉市一名知情官员介绍,2010年3月,六部委派出检查组,分赴武汉、成都等6地,对公安、工商、城建、房管、教育、地税、卫生、房产等八家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补贴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2007年至2009年,各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发放津补贴的情况。今年4月,武汉市要求各部门的公务员,退还多发的津补贴。据保守估算,总额有数千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武汉各市直部门清退的津补贴数额,与职务级别关系不大,部门之间差别很大。

      李美田是武汉市房管局处级官员,“我自己要退49115元。”武汉市教育局的宋卫斌虽与李美田行政级别一致,两人多发的津补贴相差近2万元,身为财务处处长的他说自己共要退还3万多元。

      宋卫斌介绍,在中央六部委抽查的武汉市8个市直单位中,武汉市教育局多发的津补贴总额排第六,约200多万元。而武汉市一市直部门被要求清退的津补贴为908.87万元,整改期间在册123人,人均应退还金额7.39万元。

      调查显示,各部门超出中央要求范围发放的津补贴名目很多,一市直部门被要求清退津补贴就达13种:考核优秀奖5.67万元,年度考核奖72万元,社保考核奖299.72万元,征管考核奖326.36万元,财政征收奖22.1万元,残保征收奖10.95万元,社保压欠奖10.95万元,组织收入奖33.43万元,“五一劳动奖状”称号奖40.5万元,绿化奖60.5万元,征管系统上线奖11.2万元,两型机关先进奖6.9万元,综合治理奖8.95万元。

      宋卫斌介绍,武汉市教育局被要求退还的津补贴名目,包含普法先进奖、第13个月的工资、绩效管理等。“以后,加班费也不能发了。”宋卫斌说,他认为武汉市交警“更冤”。“在路面执勤的交警享受一定的‘污染费’,这一次,‘污染费’被认定为未按规定发放的津补贴。”

      据了解,考虑到部分公务员家庭经济困难,武汉市一些部门争取到了分期退还的政策。

      (《新京报》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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